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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之角 多玛之书:蕾蔻的传世之爱

多玛之书:蕾蔻的传世之爱

本文作者凯恩之角 西红柿精,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的爱人,强大的、勇敢的乔瑞茨。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铭记对你的爱。

我们的初见是萨摩雷人的劳工营地,那时,镣铐锁住你的脖子和足腕,你能举起那些三个旁人才能撼动的石块,在你用力的时候,你的肌肉隆起,如同荒原上最最强大的公牛一般。

那时我只是个直愣愣的野丫头,看见你的样子,我忘记了首领的战斗部署,挥着两把大刀杀入营地,把工头、守卫和镣铐齐齐斩成两截,对你说:“你,起来!跟我杀出去!”然后把其中一把大刀扔给了你。你稳稳地接住了我的刀,噢,不是的,我的爱。那并不是普通的大战刀,它在打造之初就是供人双手挥舞的,可是它对我来说太轻了,所以我通常一手使一把。

——要是早知道你也力大无穷,我会给你准备两把的。

那明明我们第一次相见,可是我们挥刀的动作却配合得异常默契,好像我们从小就一起打猎、习武,长大后一同作战似的。之后,你就非要跟着我了。我不知道你来自哪个部族,也不知道我们公牛部族能不能收留你,就这么把你带到了长老面前。长老问我:“勇士蕾蔻,这个人是谁?”我说:“我不认识,是我从萨摩雷劳工营救出来的。”

我怕他们在你身上找到关于部族、血统和凭证和信物,怕你来自于我们敌对的部族。那样你就会被杀掉。幸运的是,你是一个没有痕迹的人,最后长老只好说:“那这个人就算是你的战利品,你可以把他领到你的帐篷去,让他替你擦盔甲。”

后来,在别人问起你的时候,你就回答:“我是乔瑞茨,是勇士蕾蔻的擦盔甲人。”

那时,我并不满足于“勇士”的称号。我想成为战斗大师,但是“战斗大师”的称号只给男人。于是,我坚定了意志,没日没夜地磨练自己,不管是训练,还是真正的战斗。

再后来,长老见证我们结为夫妻。婚礼上,互送信物的时候,你送我一件精美的胸甲。黄铜搭扣上刻着小字:“送给我的妻子蕾蔻”。

那是你我之间最深的衷情。

乔瑞茨,我的爱,你为什么要离我而去?为什么要独自追猎萨摩雷刽子手洛伦?你从不对我讲你的部族,你的族人,难道他们败亡于萨摩雷之手吗?那是你一生的苦楚与屈辱吗?诡计多端的狐狸洛伦,肚子里到底装了多少阴谋?

那场战斗里,公牛部族失去了多少人啊。战斗大师阵亡了,我穿上了他的肩铠,也肩负起了公牛部族的重任。你也离我而去,只给我留下一条马裤——我多希望它的主人还在我身边啊。

我只能以敌人的鲜血来祭奠你,我的爱人。我杀死了洛伦,荡平了他的帝国,把“将所有的野蛮人都踏在脚下”的狂言塞进了他被血块堵死的嗓子。我剥下他的靴子,我激动地发出豪迈战吼,我的兄弟姐妹们如潮水一般涌去,洗劫了萨摩雷帝国。

而在我回头的时候,你却不在那里。

你哪里都不在。

尽管那双为了纪念我成为战斗大师而特意打造的手套被我长久地戴在手上,却再也没有人来握我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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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凯恩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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